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 , 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
3、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
4、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 , 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 , 折价赔偿 。
6、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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