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制定的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制定的】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制定的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
2、病员死亡的 , 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 , 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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