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长隆会员积分规则及兑换须知( 三 )


5)特价产品、定型产品及自助点餐机售卖的产品不享有积分,具体以现场操作或相关网页提示为准;线上游客快捷登录购买渠道购买的产品不享有积分;
6)退改手续费不享有积分;
7)其他单位与长隆在长隆www.chimelong.com、官方微信公众号“长隆旅游”/“欢乐长隆”、官方微信小程序“长隆旅游”、“长隆旅游”APP等线上渠道合作销售的产品不享有积分;
8)会员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在核销后产生退货,系统会扣除此前所获的相应积分,若积分已使用且该会员账户中的积分余额不足以扣除的,则在退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款项(扣除标准:按已退货产品/服务所对应积分在会员提出退款当日可兑换的所有礼品当中最高价值礼品的成人门市价折算)
四、积分的有效期
1. 积分以自然年度为单位累计 , 有效期为两年 , 达到相应分值 , 即可通过长隆旅游APP , 登录会员专区-积分商城兑换相应礼品 。如到期仍未兑换,视为自愿放弃积分权益,对于逾期而未使用的积分,系统将自动清零,会员将不能因此而得到任何补偿 。
2. 积分商城内可供兑换的礼品种类、所需分值及配额为实时调整,以兑换当日商城内所展示的信息为准 。
※例:
2020年产生的消费积分,兑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产生的消费积分,兑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如会员2020年6月20日申办会员,消费积分达到相应数额,即可办理礼品兑换,如2021年11月1日才兑换,则以11月1日兑换当天系统标示的礼品和所需分值为准 。如2022年12月31日前不兑换则视为自动放弃,2020年的剩余积分系统将自动清零 。
五、积分到期提示
会员的积分有效期即将届满前,长隆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或官微会员频道公告等方式向会员发出提示 。但该项提示并非长隆的义务 , 会员有责任管理自己的积分,并有义务主动关注官微会员频道最新公告 。会员任何时候不得以未收到提示为由而要求长隆就其过期而未使用的积分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
温馨提示:原2020年产生的消费积分,兑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2022年12月31日前不兑换视为放弃,2020年的剩余积分系统将自动清零 。
六、积分兑换的说明
1.会员积分可通过登陆“长隆旅游”APP或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长隆旅游”的会员专区-“积分商城”,线上自助兑换由长隆提供的相应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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