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产品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1、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 。
2、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 。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推荐阅读
- 外观专利应该如何判断有没有侵权
- 外观专利应该怎样判断是否侵权
- 关于专利产品需要改到多少才不算侵权
- 商标侵权被起诉一般赔多少,商标侵权起诉赔偿标准
-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的竞争有什么界限
- 销售侵权商品应该怎么处罚,卖侵权产品怎么处罚
- 商标间接侵权的法律责任 商标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 专利公布阶段可以生产产品吗为什么 专利公布阶段可以生产产品吗
- 第四批 鹿泉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名单
-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