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民医保生育费用超出医保支付标准怎么办?
答:天津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低于按限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低于按定额支付标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 。
另外:
对产前检查费、部分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实行按限额支付,对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实行按定额支付,相关支付标准包括全程医疗费用(不含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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