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女性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绵阳女性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拓展:
绵阳产假最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 , 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 。
2、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绵阳女性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谁支付?】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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