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违法发放贷款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德州违法发放贷款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德州违法发放贷款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德州违法发放贷款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 。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 。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二、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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