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生儿城乡医保结算材料及条件

【广西新生儿城乡医保结算材料及条件】

广西新生儿城乡医保结算材料及条件


结算条件及材料:
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可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超过3个月的,须凭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结算 。
特殊人员管理:
享受政府代缴个人缴费补助的特殊人群的新生儿先按照普通新生儿参保缴费,享受普通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取得户籍信息及认定为特殊人群身份后办理退费,待遇差额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
如何缴费: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成功后,应及时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广西税务APP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未缴费的,预参保登记信息作废,需到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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