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 天津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组合 天津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是指从职工本人和配偶均未使用过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且均未办理过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是指职工本人和配偶使用过1次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或办理过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
职工家庭就同一套房屋既贷款又提取或多次提取的只计算1次 。
所以,再次购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咨询方式:
1、公积金热线:12329
2、网站:www.zfgj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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