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债务人的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的效力是什么法律】
(一)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 , 但并未丧失 。当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 , 如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有权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
(二)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 , 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 。受理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诉讼 。不管债务人是否参加诉讼 , 对代位权诉讼做出的裁决均对债务人有影响 。
(三)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 。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全部受偿,债权人还可就剩余部分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如次债务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尚有余额 , 债务人还可就此向次债务人主张 。
推荐阅读
- 爱人的谎言大结局55集 爱人的谎言大结局55集剧情介绍
- 表达爱的短信 表达爱一个人的短信
- 起诉后,对方不来开庭,能离吗
- 企业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 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怎么处理的
- 工程质量监督指的是主管部门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是谁
- 长沙医保电子凭证可以绑定家人的吗?
- 高通骁龙450和660区别 骁龙450和660区别对比
- 要如何证明离婚时对方造假债,离婚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 女生对你说cpdd是什么意思 女生说cpdd高情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