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 南宁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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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申请材料:
1.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转出 南宁养老保险转移指南】(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 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 验原件;
②委托书 , 原件1份 。
(3)如有《养老保险手册》的 , 提供原件核实 。
(4)如有欠费且放弃补缴的 , 提供《承诺书》 , 原件1份 。
2.办理转移单
(1)区内转出的 , 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原件1份;
(2)跨省转出的 , 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原件1份 。
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
1、进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
2、点击进入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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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登录后 , 点击社保保险栏目中的社保关系转出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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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打印相关的资料 , 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
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南宁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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