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有女方的一部分吗?


东莞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有女方的一部分吗?


结婚买房的方式有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还有父母出资买的……这些情形,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离婚时,又怎样进行分割呢?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出资人
房屋登记
司法实践
一方父母全资出资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对方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支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对方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登记在双方名下
【东莞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有女方的一部分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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