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子后悔了,可不可以撤销

【赠与房子后悔了,可不可以撤销】

赠与房子后悔了,可不可以撤销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 , 房屋既然已经过户 , 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 , 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
2、房产赠与已公证 , 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 , 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 。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 。赠与合同在《民法典》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 , 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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