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加吗?
问:你好,本人于2008年开始一直在广州交纳社保及医保,于2015年6月份停保,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领取失业金由社保局交医保,现本人又找到工作,请问,社保及医保可以累加吗?因本人听说医保要重新计算年限要交满15年?多谢!
广州市医疗保险处回复:您好!广州医保可以累计缴费年限 。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令123号)第十六条:
1、参保人员在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的,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但未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的,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15年执行 。
2、参保人员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且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的,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仍按10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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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加吗?】小编提醒:
社保缴费年限关乎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建议请勿中断或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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