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案件可以风险代理 。
《律师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 , 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
(一)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医疗损害案件可以风险代理吗?】(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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