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西安户口离职提取公积金指南


非西安户口离职提取公积金指南


非西安户口办理公积金离职提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1、职工为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
二、申请材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或本人书面声明1份;
3、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包括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等) 。
4、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
三、办理网点入口:http://zfgjj.xa.gov.cn/ywwd/jc/1.html
四、办理时间: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
五、表格下载:
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声明-空表
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声明-示范文本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空表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示范文本
六、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
4.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
5.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
6.需持有中心委托的17家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安银行 。
7.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
【非西安户口离职提取公积金指南】8.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 。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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