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租房补贴( 二 )


2 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4.5 万元以下(含 4.5 万元);
3 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6 万元以下(含 6 万元); 4 人以上(含 4 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7.2 万元以下(含 7.2 万元);
上述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 18 平方米以内(不含 18 平方米),通过市场租赁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租赁补贴:
1.申请人具有绵阳城区中心区域城镇户籍 2 年以上 。
2.申请人具有绵阳城区其他乡镇城镇户籍 2 年以上,且享受绵阳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3.申请人为在绵阳城区中心区域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至申请之日已在绵阳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 。
4. 申请人为在绵阳城区中心区域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且至申请之日已在绵阳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2 年以上 。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租赁补贴
1.拥有机动车的(残疾人专用车、购置价 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的普通摩托车除外) 。
2.有工商登记,且注册资金累计超过 10 万元的(不含 10 万元) 。
3.拥有累计超过 10 万元(不含 10 万元)包括现金、有价—6— 证券、投资股份、存款、借出款、房屋拆迁补偿款等资产的(申请人对上述资产申报真实性负责) 。
4.在保障范围内有宅基地的(包括享受过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宅基地安置) 。5.有产权登记为商业性质房屋的 。
6.截至申请之日,转让房产不满 3 年的 。
7.享受过包括但不仅限于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集资建房、福利分房等优惠购房政策的 。
【绵阳租房补贴】8.通过比对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核实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收入超过规定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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