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在哪里啊 西南财经大学在哪里( 二 )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学校投放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的?。ㄇ⑹校畋酥型夂献靼煅ёㄒ抵驹盖曳幼ㄒ档骷琳撸?视为认可所有在该?。ㄇ⑹校┱猩闹型夂献靼煅ёㄒ档南喙匾蠛吞跫?,可按录取规则调剂录?。恢型夂献靼煅钅肯喙刈ㄒ等胙Ш蟛坏米ㄒ?。
第十五条 部分?。ㄇ⑹校┞既」嬖颍?
1.学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录取时,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
2.学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 , 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AB”,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 , 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学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后按第十三条规定安排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
第十六条 我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计算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
第十七条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学校制定的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类招生录取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 , 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ㄇ⑹校└呖颊猩叩髡?,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 , 并另行公布 。
第二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 , 87092899,87092900,传真: (028)87092912 。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7092833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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