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一览

【鄂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一览】

鄂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一览


鄂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一览
城乡居民参保由所在街道、乡镇办理居民个人参保登记缴费,或者选择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方式缴费 。在校学生、幼儿园以学校、园为单位集中参保登记缴费 。
(1)线上缴费: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手机APP(湖北税务或鄂汇办)办理个人缴费或为他人代缴 。
>>手机APP“楚税通”缴费指南
>>手机APP“鄂汇办”缴费指南
(2)银行网点缴费 。通过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各网点办理缴费 。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并免缴当年参保费用 。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新生儿父母未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可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
鄂州困难群众资助缴费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部分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致贫人口由当地政府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定额参保补助 。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各级财政和医保、残联等部门按照相应分担比例共同全额资助 。
部分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由卫健部门全额资助 。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由当地政府给予50%资助 。
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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