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指南

【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指南】

运动员裁判员来蓉入户认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一)运动员
获得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成都市外的运动员 。
(二)裁判员
获得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级裁判员和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的成都市外的国际裁判员 。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二)运动员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在国家体育总局官网下载技术等级认证材料;裁判员需持全国或地方单项协会技术等级认证材料,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出具的等级认证材料 。
(三)申请人获得的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
(四)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
(五)其他相关资料 。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填报基本情况 。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
(二)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拟落户单位所在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入户资格条件 。对符合入户资格条件的,由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在《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并向成都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报送申请落户请示 。
(三)市体育局出具落户意见 。成都市体育局根据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布局、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的请示资料和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进行综合研判和复核审查,在《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签署落户意见后反馈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 。
(四)人才服务机构开具入户联系函 。申请人持市体育局签署落户意见的《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到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开具《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联系函》,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按需提供档案管理、组织关系和人才落户等服务 。
(五)公安机关办理入户 。申请人持《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联系函》,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顺序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
附件: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联系人:成都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范 霁61885937
成都市体育局人事处 王晋颖6188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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