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青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贷款担保
担保机构依照本办法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借款人根据担保法律法规提供反担保 。依借款人意愿可采取以下方式:
【青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保证人方式
保证人应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或本市户籍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6个月(截至贷款申请日)以上的在职职工且保证人数1人(含)以上 。保证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应不低于贷款担保责任期 。保证人每人保证额度不超过60万元 。
?房屋抵押
采用房屋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的,所抵押房屋须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产权清晰,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评估值不低于贷款额度(企业借款人应提供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并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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