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乡村振兴产业人才系列政策汇总( 二 )


《长沙市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每年将评选一次“十佳农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十佳返乡创业银发人才”等优秀乡村产业人才项目,每个项目将给予5万元资助资金 。
四、鼓励类
包括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服务和离岗创业、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等2个办法 。
《长沙市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服务和离岗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支持全市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好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经批准可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增值服务,兼职期间待遇不变,并可在兼职单位取得合法报酬、奖励或股权激励;同时,支持农技人员离岗创办、领办、联合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发放基本工资,继续享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晋升薪级工资等权利,离岗创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 。
【长沙乡村振兴产业人才系列政策汇总】《长沙市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试行)》主要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退休人员,采取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农支教支医,担任科技特派员、党建指导员等方式,返乡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