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居住证申报登记政策


咸阳居住证申报登记政策


申报居住登记
【咸阳居住证申报登记政策】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
居住证受理和发放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或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
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
【相关证明材料详解】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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