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 常州养狗最新政策( 五 )


 ?。ㄒ唬┰谧≌ァ旃サ墓猜サ馈⒙ザァ⒓芸詹恪⒌叵鲁悼獾裙灿胁糠炙茄坏?nbsp;, 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地下车库遛犬污染环境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ǘ┮牌坏模?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吊销养犬登记证 。
 ?。ㄈ┡按坏?nbsp;, 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吊销养犬登记证,没收犬只 。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犬只自行出户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携犬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只识别牌、未按规定束牵引带牵引犬只或者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犬出户的 ,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 携犬出户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未对犬只进行拴养或者圈养,除进行免疫、办理养犬登记、诊疗等必要情形外携犬外出或者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携犬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区域或者禁止时间携犬进入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 销售烈性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经营活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款规定 , 经营活动污染环境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人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吊销养犬登记证 。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 , 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本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所称养犬人,是指饲养犬只的个人和单位;犬只管理人,是指养犬人以外实际控制和管束犬只的人 。
【持续更新 常州养狗最新政策】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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