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往届 大专毕业生成都市落户政策


应届+往届 大专毕业生成都市落户政策


成都市大专毕业生落户政策: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指南:
入户条件:
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材料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 , 并提交对应的材料:
(1)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 住房系直系亲属所有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应届+往届 大专毕业生成都市落户政策】(2)入直系亲属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 原件和复印件) ,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3)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和空白内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成都人才服务码”扫码获取本人专属“成都人才服务码”,等待系统验证通过(1个工作日) 。

应届+往届 大专毕业生成都市落户政策


●“成都人才服务码”全日制学历验证未通过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国外取得学历人员须先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指南:
入户条件:
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毕业生 , 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 ,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原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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