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局办案程序有哪一些 经侦局办案程序有哪一些内容

【经侦局办案程序有哪一些 经侦局办案程序有哪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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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 ,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予以立案 。”
一、受理 。
二、立案 ,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
三、侦查 。
四、破案 。
五、侦查终结 ,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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