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办理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区或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
温馨提醒:首次异地转诊备案方法与上述的异地备案不同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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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寻炖硪斓刈锸中牟伪H?,因病情需要经本市原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三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确认,需再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
?。┮寻炖沓て谝斓鼐鸵奖赴傅牟伪H? ,因病情需要经异地三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确认 , 需再转往其他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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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参保人因病情需要且符合上述第(一)至(三)项转诊条件的,应当由具有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转诊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备案成功后,参保人方可转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2.参保人遵医嘱复诊的,应到原市内转出医院、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区窗口或镇街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市外转诊手续 。
3.已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再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需向原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区窗口或镇街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再转诊备案手续 。
4.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 , 因病情需要再转往其他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向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区窗口或镇街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再转诊备案手续 。
所需资料
①符合转诊条件到定点医疗机构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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