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附加刑期间犯新罪该怎么处理

【在附加刑期间犯新罪该怎么处理】

在附加刑期间犯新罪该怎么处理


1、罪犯犯有数罪应该实行并罚 。同时,考虑到犯罪分子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说明罪犯不思悔改,已经执行的刑罚未对他产生任何改造效果,因此应该对他加重制裁程度 。
2、应先对罪犯实施的新罪单独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应法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即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将前罪来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 , 这种计算刑期的方法可简称为“先减后并” 。
3、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决定执行的刑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