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约定还款顺序,要怎么办】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 , 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
2、利息 。
3、主债务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 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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