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可申请的公租房有哪些 公租房配租的原则( 二 )


七、办理配租手续
具体办理配租手续需注意以下事项:
 ?。ㄒ唬┡渥舛韵笤诮拥酵ㄖ掌?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凤城街道建新中路431号重庆长寿东方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重庆市长寿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完善相关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 视为自动放弃配租权利,本次配租作废,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
 ?。ǘ┕夥恐荒苡糜诔凶馊俗宰?,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 。多人合租的,由其中任一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
 ?。ㄈ┕夥渴粲谡U闲宰》?。公租房租赁后,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动态监督管理,若发现承租人弄虚作假骗取租赁资格或租赁后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租赁条件的 , 将依法取消租赁资格,收回公租房 。对有骗租行为的,将纳入个人诚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 。
八、注意事项
 ?。ㄒ唬┎渭酉殖∨渥庖鞘降?0名监督代表 , 持本人身份证和监督代表证进入摇号现场,公证处、媒体代表以及现场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现场 , 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
 ?。ǘ┧薪肱渥庀殖〉娜嗽北匦胱袷叵殖〖吐?nbsp;, 不得妨碍摇号配租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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