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咨询电话 大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总( 二 )


申请渠道
市人社部门统一招募
3.毕业生参加科研助理
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吸纳科研助理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
申请渠道
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研项目单位
三、毕业生技能提升政策
1.毕业生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以及每人5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
申请渠道
相应见习基地或区市县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
2.大学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面向毕业离校三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每年下半年组织实施3-6个月的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
申请渠道
登录人社局查询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四、毕业生创业政策
1.毕业生创业场租补贴
对租用场地初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经营实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给予8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 。其中,符合困难条件和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按10000元/年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补贴可按月折算,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
申请渠道
经营实体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
2.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保补贴
对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 , 5年内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的,按其为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自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 。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10人(含)以上的 , 或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5人(含)以上的企业,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申请渠道
经营实体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
3.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
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五年内参加市级以上党政部门举办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一年内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的创业团队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 。其中,国家级大赛20万元,省级大赛10万元,市级大赛5万元 。
申请渠道
经营实体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
4.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申请渠道
经营实体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
5.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宁省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注册地为大连市的,成功申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后 , 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业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上浮30% 。
申请渠道
经营实体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
6.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月 。
申请渠道
毕业生户籍所在地街道
五、在校生政策
1.求职创业补贴
学籍在我市辖区的普通高校及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低保家庭、脱贫家庭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申请渠道
所在高校
2.院校见习
毕业学年大学生在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加院校类见习(含农村中小学“浸润行动”教学实践),给予每月1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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