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办理成都入户: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事机构: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成都落户指南】备注说明: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 。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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