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生育服务证办理方式( 二 )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 。
【办理材料】
1.结婚证;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 。
注意: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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