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 , 在子女3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每年”怎么理解?10天假是否需要一次性休完?
李兴彪指出,“每年”指以子女生日当天至下一周岁生日的前一天作为一年 。例如:孩子2021年12月2日出生 , 那么在孩子满3岁前 , 每年12月2日至次年12月1日算一年 , 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享受各10天的育儿假 。每年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使用,不转结至下一年 。
【湖南新设立的育儿假怎么用?】“设置育儿假的初衷 , 是考虑到3岁以下的婴幼儿存在大量临时性的短期照护需求 。因此 , 育儿假不需要一次性休完,可以根据育儿的实际需要分散使用 。”李兴彪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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