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论法称为

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论法称为

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论法称为


【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论法称为】合理内核 。出自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试题内,马克思指出,黑格尔辩证法是倒立着的 , 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 。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正确的,但是黑格尔认为一切的矛盾,都根源于那个绝对理念,马克思认为应该把这个绝对理念去掉 。
而这个神秘的外壳则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称黑格尔哲学为“逻辑的泛神论实际上就意味着黑格尔以理念、理性为神 。过分强调逻辑和理念的完美 , 黑格尔思辨哲学是”理念的神秘主义“,因此才会出现把矛盾理解为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 , 而背离了唯物主义的方法论,走上了唯心主义辩证法的道路” 。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
黑格尔辩证法是德国古典哲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其基本思想是概念的辩证发展 。它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 , 变化和发展之中的,并企图揭示其内在联系,从而猜测到了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吸取了其中的合理内核,抛弃了它的唯心主义体系,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
什么是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核心?
被辩证法毒害的中国人
 , 大意是批判中国人使用的所谓辩证法,实际上是一种毫无原则,单纯为目的服务的诡辩术 。文中简单讨论了什么是辩证法,让人看了遗憾不已 。辩证法有很多,从苏格拉底开始就有,较为知名的主要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马克思的辩证法 。我对马克思熟悉程度有限,对黑格尔的辩证法下过一番功夫(或者说其实是我的教授下过一番功夫,我乘机偷了些招),想借机介绍一下 。
值得说明的是,我是一名哲学初学者 。往往现下自以为完美无缺的说明,在别人甚至日后的自己看来,都是漏洞百出 。现在回过头去看之前介绍
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的短文
,也深深觉得可以写的更好 。因此请大家批判阅读 。
似乎不少人都或多或少地听说过黑格尔的辩证法,简单的说,就是正题,反题,合题 。我记得这是卡尔波普作出的总结 。他的描述实际上不完全准确,但是至少描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 。所谓之正题,反题,合题,指的是一件事物的内在发展规律 , 从自身出发,由自身的矛盾走向自身的反面,并且又由着其内部的矛盾走向其反面的反面,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解决了他们的内部矛盾 , 吸收了正题和反题,成为所谓的合题 。(我不得不用很含糊的事物来描述辩证法的主体 。在黑格尔不同的著作中,他描述了有较大不同的辩证法,而这些辩证法的主体也特别不同 。在《精神现象学》中 , 主体是精神 。在《逻辑学》中,主体是理解性(Intelligibility) 。在《哲学百科-自然哲学》中 , 主体是自然 。)这个描述,粗略地说,是大致正确的 。但是如果把对辩证法的了解仅仅局限在这种粗略的描述上,那么我们将至少忽略黑格尔的辩证法中的两个关键:
1、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源自于其内部 。推动事物走向其反动以及其反动的反动的力量并非外在的助力,而是内在的矛盾 。换言之,事物的反动以及反动是其内部矛盾和内部可能性的表达,就仿佛一颗种子生根发芽变成一朵鲜花一样,是其自身的发展 。
2、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自身反动并非对自身的完全消灭 。因为推动事物走向起反动的力量正是其内部矛盾和内部可能性,所以如果说被反动的部分是有所矛盾甚至有所谬误的话,他们也是有其真理性的 。因为他们的内部催生了未来的真理,所以被反动的缪误也包含了部分的真理 。放到哲学史上说,即被批判的哲学理论也代表了一部分真理,他们也是真理的表象(Schein) 。放到历史上说,即被推翻的政权 , 社会模式等也有一部分的真理 。
(对于黑格尔来说,内部和外部的二元分裂也是需要被克服的,不过在此不必讨论 。)
以上的描述,是我认为一份较为粗浅但是也同时基本抓住要点的描述 。知道这些特点 , 基本可以认为自己少许知道黑格尔的辩证法了 。
但是这些基本的描述,往往遮盖了其后重要的哲学命题 。有趣的是,尽管大众以及几乎所有哲学家都或多或少知晓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 他的辩证法的具体细节和深入的哲学命题,即使到今日 , 在黑格尔研究社群里,也十分模糊不清 。举个例子 , 我们可以想象到事物内部充斥着矛盾并且需要解决,但是我们该怎么理解事物内部的矛盾会推动事物的发展,并且是必然推动事物的发展到其历史上的下一个阶段?本文不可能讨论辩证法中所有的隐含命题 。我将着重讨论一下辩证法中的必然性,即为何黑格尔宣称事物的实际历史发展是必然的 。
有一些哲学家直接认为根本不存在这种必然性,不过他们又认为,在辩证法中,这种必然性并不是最核心根本的 , 所以忽略也罢 。我认为必然性是黑格尔哲学中的重要元素,也是辩证法内部的重要机制 。对于黑格尔来说 , 凡事不是必然的,就是可能的 。如果事物不必然如此发展,那么他们也同样可以按照别的路线发展,他们只是凑巧在历史上取用了具体的某种路线而已 。而如果历史的发展仅仅是体现了其内部的可能性,那么整个辩证法根本就无法也不必要存在了 。
另一种 , 也是目前最常见的解释,就是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或者是一种描述,或者是一种解释 。两种说法其实颇有不同,但是考虑到文章的篇幅和深度,在此混为一谈 。简单地说,这种常见的解释认为黑格尔站在历史后来者的高点 , 提供了一种可行的办法来描述或者解释事物发展的规律,以黑格尔自己的后来性来解释历史的必然性,即已发生的历史(或者说,合乎理性发展规律的历史)是必然发生的历史 。
为此,我的教授对此提供了一些修补 。他同样认为,黑格尔所谈的必然性,是一种描述 。这是一种较好的描述,认为有且只有一种事物(合题)可以既扬弃其正题和反题的矛盾,又保留他们的真理,同时使得他们得到升华统一 。同时 , 这种事物,相较于其他的备选项 , 更加接近正题和反题 。这种描述的问题很多 。首先,我们缺乏判断选项的能力 。判断哪一个备选的事物是正题和反题的合题(假设我们已经知道正题和反题分别是什么) , 需要比较不同备选项中保留真理的程度,以及和正题及反题的接近程度 。这两点都预设了历史的全集,即我们需要知道完整的,终结的历史,才能够抵达一个正确的答案 。真理性预设了历史的全集 , 因为对于黑格尔来说,历史的发展可以说是一个就是去芜存菁大浪淘沙的过程 。在历史的发展中 , 谬误得到暴露,真理得到保存 。但是上一刻的真理也可以是下一刻的谬误 。除非历史终结,真理达成,我们无法知晓完整的真理性 。同样的 , 对正题和反题的接近程度实际上要求我们穷尽所有的备选项,才能够寻找到最接近正题和反题的那一个 。而所有的备选项散落在历史里 。除非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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