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可以变更吗?


绵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可以变更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之后可以变更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 。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 , 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 。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 , 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
【绵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可以变更吗?】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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