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退出 。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应及时办理尊老金注销手续 。并在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的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 。
4.各区要定期核对新增、补发、迁入、迁出、死亡人员信息,并及时录入尊老金发放系统,以便系统自动生成相关表单 。
推荐阅读
- 小孩不尊重他人怎么办教案 小孩不尊重他人怎么办
- 小孩子不尊重人该怎么教 小孩子不尊重人怎么教育
- 南京尊老金申请材料一览
- 南京尊老金如何领取
- 小孩任性不尊重长辈怎么办 小孩任性不尊重长辈怎么办呢
- 小孩不尊重父母怎么办理 小孩子不尊重父母怎么办
- 南京尊老金每月几号发放
- 南京尊老金哪些人可以申请
- 南京个人如何申请社保卡
- 南京职工社保卡在哪里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