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前启动2022-2023年采暖季中心城区居民供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供热企业:
根据当前气温和天气预报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于11月9日12时启动供热低温运行,11月12日12时居民小区提前达标供暖,包括供热企业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区和其他单位管理的燃气锅炉、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集中供暖居民小区 。
各区、市属相关开发区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时启动低温运行和达标供暖 。要组织好全系统低温运行工作,及时进行系统调试、故障排除,保障居民家中逐渐升温 。要做好提前达标供暖期间的居民采暖用热量(含分布式集中供暖居民小区)核查统计工作,确保财政补贴按时足额拨付到相关供热企业、单位 。
【潍坊提前供暖时间】各县市和滨海、峡山开发区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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