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上海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 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 每户家庭(申请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3、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当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 , 申请提取时间段应当在租赁时间段内 。
4、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 。
承租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承租已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租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租房,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后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提取 。
【上海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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