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现就简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取消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流水材料 。
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借款申请人的缴存信息 , 信息不全面的由借款申请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 小程序提供有关信息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烟台简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通知】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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