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出资不实
就是指股东没有实际出资 , 或是出资没有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需要注意地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就会要求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 。如果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被起诉,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就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没有存在这些材料,那么就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
2、股东抽逃资金
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如果公司无力还债被起诉,公司股东可能就要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3、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没有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 , 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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