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死亡 , 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40%归配偶,其他人30%,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 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20倍支付,因公致残按照残疾等级支付补助金 。
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 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⒂纱嗽斐伤劳觥⒃菔被蛴谰蒙ナЮ投芰κ?,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
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分析】:工伤赔付的标准是: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 , 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 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温馨提示】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
四、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
五、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由所在单位负责 。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