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何时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可以申请延期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按下列重新申请:
一、提出鉴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二、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三、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 。
推荐阅读
- 工伤赔偿类别 工伤赔偿种类
- 重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怎样
- 申请工伤认定单要怎么填写 申请工伤认定单要怎么填写呢
- 申请工伤认定去哪里 去哪儿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不下来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下来怎么办
- 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什么
- 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去哪儿申请工伤鉴定
- 南京非全日制员工工伤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 南京不是全日制员工有工伤赔偿金吗
- 领取工伤赔偿金有时间规定吗 领取工伤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