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人一般 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人一般 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人一般 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 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 , 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 , 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 。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 。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 。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 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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