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南京个体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1、企业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拆迁补偿;2、停产停业补偿,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包括搬迁费用、材料运输费用、包装费等;4、根据拆迁政策给予的奖励;5、因拆迁而解雇员工造成的安置费用 。赔偿数额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
6.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推荐阅读
- 甘肃省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 甘肃省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时间,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时间怎么算
- 商业性质拆迁补偿 商业营业用地的拆迁补偿
- 新装修的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刚装修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 工艺拆迁和商业拆迁补偿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 农民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农民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元
- 公司裁员员工补偿标准,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给多少补偿2022
- 公司倒闭员工补偿标准有哪些,公司倒闭资不抵债员工怎么赔偿
- 划拨土地被征收会有补偿吗 原来划拨的土地能要到赔偿吗
- 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种类 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