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指南
再次鉴定条件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鉴定材料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4、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见文末)
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一号楼1楼116办公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收费标准:300元/400元
【条件+材料+收费 株洲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指南】
推荐阅读
- 方式+时间 烟台恒邦热力2022年采暖费收费安排
- 烟台恒邦热力城南区域2022至2023年度收费安排
- 快递员上门取件要收钱吗,快递上门取货收费一般要多少
- 重庆户口在成都异地办理身份证收费吗?
- 麻球的制作方法
- 四川户口在重庆办身份证办理材料+流程+费用+时限
- 成都人在重庆首次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 条件+材料+流程+费用 四川户口在重庆补办身份证指南
- 四川人在重庆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 四川人在重庆补办身份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