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怎么办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怎么办】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怎么办


1、房屋确权证用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
2、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
3、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怎么办农村宅基地确权证具有以下作用:
1.宅基地确权,可以证明房子是自己的,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 , 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
2.现在确权为以后流通打基础 , 有了确权证,才能进行买卖;
3.确权以后再遇到强拆 , 就有证据打官司了;
4.确权后可以流转土地 , 不确权签不了合约;
5.对农村居民来说,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房子不确权有什么危害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同时,也是房地产权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产权登记 ,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 。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利本身,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 。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 ,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 , 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
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好处和坏处对广大农民来说,农房确权登记最主要的意义就是通过不动产登记,申领不动产权证书,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同时,也为农村土地改革、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利抵押及宅基地“三权分置”等奠定了基础 。
一: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房屋确权面积是房屋产权登记的面积 , 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面积是宅基地使用面积与住房建筑面积的总和(部分农村的庭院也可以给予确权) 。测量了宅基地面积与住房面积后,就可以给予确权 。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的权籍调查,确认权属来源,记载登?。?颁发不动产权证,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
二:维护房屋使用者的利益
在农村 , 许多邻里之间会因为宅基地的使用而闹得鸡犬不宁 。而房屋的确权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使用面积和确权面积不相符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 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
三: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 化解权属假纷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已登记发证或者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及住宅权属存在争议,通过农村的房屋确权工作 , 按照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登记确权,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 。
四: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房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农村的房屋确权登记,是房地一体的统一登记,采用数字化处理信息权属信息和高精度的测绘,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 。
农村房屋确权工作,对于农民来说,可以更加清晰的了解自己的住宅与宅基地所有权情况 。
具体如下:
一、农村不动产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二、农村不动产登记好处
1、房屋便于抵押贷款:
农村的房子如果证件齐全 , 尤其是房子的不动产证,就可以进行银行贷款,这就帮助很多农民朋友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 。
2、房屋利于领取拆迁补偿:
虽然在征收农村的土地时,都会给予农民相应的补贴 。但如果房子有不动产证,那么除了宅基地的补偿,还可以得到属于房屋的补偿费用 。
3、更好地避免房屋纠纷:
不动产证不仅可以证明房子的归属,同时还清晰地记录了房子的面积、边界,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农村潜在的房屋纠纷 。
三、农村不动产登记条件是什么?
1、权利主体合格 。申请人即是房屋的权利所有人;有合格的身份证明 。房屋权来源合格,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
2、经过公告、听证 , 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
4、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5、对于村民自建三层(含三层)不要求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对于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则要求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
6、为避免给违法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城市居民建设的房屋办证,《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申请房屋初始登记时 , 必须提供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证明 。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国家、省、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其实有关农村不动产登记政策当中,很多问题都会涉及到 , 比如一户多宅怎么办?宅基地超面积的如何确权等,有些政策规定还是要看当地政府部门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单位之间的争议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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