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特殊病种病情诊断必须符合纳入标准才能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肺结核纳入标准如下:
1、有明确的肺结核(含浸润型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
2、有肺结核的明确诊断(有 X 线片或 CT 检查报告);
3、有近期治疗的指征:出院后一月的 X 线片或 CT 检查提示或者痰结核杆菌培养阳性;
4、耐多药肺结核须有2种或以上抗结核药耐药试验阳性 。
相关规定
【株洲肺结核居民医保能用吗?】1.超过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超出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等情形发生的不合理费用,不得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
2.各统筹地区根据特殊病种患者医疗消费水平和门诊医疗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 。经鉴定诊断,参保人员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殊病种,可以适当提高定额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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