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准入条件


武汉公租房准入条件


武汉公租房准入条件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 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三)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
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的 , 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在本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三)申请人月均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武汉公租房准入条件】(四)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 , 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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