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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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苏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 , 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 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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